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等2个文件的通知》(云教发〔2024〕17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741(云南省代码:6534)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
办学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青松路
颁发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概况: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塔里木河源头、红色军垦之城、兵团南疆中心城市—阿拉尔市,是2020年4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总投资21.36亿元。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仪器设备7218万元,图书35万册。在校生6500余人,在编教职工300余人。
学院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开设纺织服装学院、通航产业学院、智能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健康学院和基础教育部。目前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等专业20个,2024年新增服装设计与工艺、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等3个专业。计划到2025年设置专业群7个,开设专业26个,形成“一强二优四特色”的专业布局。学院拥有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2个,是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兵团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监督电话09978662023。
第四章专业计划
第六条 共设置招生专业8个,招生计划50名(均为全日制培养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如下:
第七条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单招报考
第八条报考对象
已通过云南省2024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类型为“秋季统考”的考生均可填报高职单招批志愿。
第九条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
2024年高职单招志愿填报时间为:2024年3月4-6日,确认截止时间为3月6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2.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须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gk.ynzs.cn),填报本人高职单招志愿。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职免试批志愿。
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请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六章考试与录取
第十条 考试组织与实施
1.普通高中毕业生评价方式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职单招考试满分420分,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满分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
2.中职毕业生评价方式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毕业生高职单招考试满分4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满分20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200分。
3.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
面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
4.考试费用
高职单招考试费用由学校承担,不向考生收取。
5.考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测试或面试。考试相关流程见《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云南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6.考试初选
根据填报志愿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和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7倍的比例,初选出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考试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
7.成绩复核
所有考试结束后,我校将在学校官网对考生成绩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示期内及时联系我校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公布网址:https://网址未加载/
8.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普通高中毕业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50分,中职毕业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40分。
第十一条录取
1.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普通高考体检后方具备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程序
(1)根据“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录取时,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中职毕业生按照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的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高职单招投档录取不再征求考生就读意见或进行拟录取确认,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单招申请。考生应审慎填报高职单招志愿,诚信应考。
(3)凡参加2024年高职单招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试和录取。
(4)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免试录取
符合《云南省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生办法》规定的考生,须在3月6日前对接我校招生工作人员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办理相关录取审查手续。联系人:孙老师18102084731。
第七章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章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第十六条
1.收费标准
(1)学费:3300/年/生,
(2)住宿费:6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4人间)。
2.资助政策
考生被我校录取并报到后,经本人主动申请签订兵团就业协议后可享以下政策:
(1)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
(2)学费补助3300元/年,三年合计9900元;
(3)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4)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5)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九章招生咨询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996-8662266、8662277
QQ群:774951994
电子邮箱:344066660@qq.com
学院网址:https://网址未加载/
邮政编码:843300
联系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青松路工业园区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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