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辨(韩愈) ◇原文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倡之,同然一辞①。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②。”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③。”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④。”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⑤。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⑥。惟宦者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立言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⑦?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⑧;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⑨!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官宫妾;则是宦官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注释 ①察:分析研究。和而倡:附和并传播。同然一辞:犹众口一词。
②皇甫湜(shí):字持正。曾从韩愈学古文,是唐代古文运动的积极参与者。明白:公开申辩清楚。白,辩白。
③律:指唐代律法。二名不偏讳:二个字的名字,不必一一避讳,避其中一字即可。偏,同“遍”。
④嫌名:指与名字声音相近字,即同音字。
⑤周公作诗不讳:旧说周公作的诗《诗·周颂·雝》中有“克昌厥后”、《诗·周颂·噫嘻》中有“骏发尔私”的句子。周公父名昌(即周文王),兄名发(即周武王),故言他不避讳父兄之名。孔子不偏讳二名:孔子的母亲名征在。《论语·八佾》中有“杞不足征也”“宋不足征也”的话。《论语·卫灵公》中有“某在斯,某在斯”的话。
⑥不闻讳“浒”“势”“秉”“机”:“浒”“势”“秉”“机”,音同唐太祖、太宗、世祖、玄宗庙讳。太祖李虎、太宗李世民、世祖李昞、玄宗李隆基。不闻,未听说。
⑦经:指上面提到的《诗》《书》《春秋》《论语》等。稽:考查、考核。典:典章。
⑧讥:批评,挑剔。
⑨惑:糊里糊涂,不明白。
◇鉴赏 李贺是韩愈与皇甫湜曾专门拜访过的比他们位卑年少得很多的少年才子,聪敏博学,华章异彩,深得韩、皇甫的赏识。但因父名晋肃,因避讳不能参加进士考试。韩愈写信劝他参考,因此招来非议。这篇《讳辨》与其说是为李贺洗刷,毋宁看做对一种世俗时尚的抨击。
这是一篇典型的驳论文字,气势极盛。“律曰”一段是正论,“二名不偏讳”“不讳嫌名”,全篇文意尽在这两句之中。之后又反复辩难,如猛虎捕食,不给对方以喘息机会,考经、质律、稽典,证之以周公、孔子、曾参,并以二圣一贤的对面“宦者宫妾”来反衬,论之铮铮,无可辩驳。
文中每段皆以诘问作煞,问中带讽,不期答案而答案自显,手法相当高明。文章的句法极富变化,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辩驳愈转愈紧,痛快淋漓而无烦数之感。就文而论,可以说已然把对方批驳得体无完肤了。
◇妙评 《讳辨》其旨,不独为贺也,有激于时尔。凡人怠于敦孝而丞于避讳,甚无取也。介于此知吏部之孝也。
——宋·石介《徂徕石先生全集》卷八
古今以来,如此文不可多得。此文反复奇险,令人眩掉,实自显快。前分律经典三段,后尾抱前辩难,只因三段中时有游兵点缀,便是迷人。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卷十
前幅,看其层叠扶疏而起;后幅,看其连环钩股而下。只是以文为戏,以文为乐。
——清·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卷十
事有举世回惑沿流日甚者,必诙谐谈笑,使积迷之人,自欲喷饭,则释然解矣,如“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之类是也。若但正容庄语,公与贺且不免得罪。
——清·储欣《唐宋十大家全集录·昌黎先生全集录》卷一
争名者之毁,似不等辩而明,而昌黎亦必据律引经,稽之国典,证之圣贤,所谓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者也。
——清·张伯行重订《唐宋八大家文钞》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