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15-259809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无处分等不良记录; 3、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及补考科目; 4、上学年综合素质考核90分以上(含90分); 5、同等条件下校(系)学生会干部、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奖的学生优先; 6、为学校和系部做出突出贡献,在学校和系内有较强影响力; 7、在创新创业、科研、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 8、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无处分等不良记录; 3、生活俭朴,无高档、奢侈生活等用品,经过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至少获得过一次三等以上奖学金; 5、上学年综合素质考核80分以上(含80分); 6、同等条件下校(系)学生会干部、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奖的学生优先。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无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 3、生活俭朴,无高档、奢侈生活等用品; 4、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向上,道德品质优良; 5、二、三年级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考核必须达到及格以上,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考核分数高者优先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无处分等不良记录; 3、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及补考科目; 4、上学年综合素质考核90分以上(含90分); 5、同等条件下校(系)学生会干部、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奖的学生优先; 6、为学校和系部做出突出贡献,在学校和系内有较强影响力; 7、在创新创业、科研、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 8、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奖励1500名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寒暑假困难学生家访 | 500元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学期:特等1000元;一等75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 (一) 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运用知识的能力,评定学期内没有补考或重修课程; (三)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课成绩达到各等级要求; (四) 属国家计划招收的高职在校学生; (五) 学期的综合素质考核为优. | 17%(特等0.1%,一等2%,二等5%,三等10%) | |
技能赛奖学金 | 60-10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月50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根据食堂、超市需求 | ||
学费减免 | 减免4500元 | 孤儿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