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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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 或比例 | ||
国家 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 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3-3.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 资助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 全省每年奖励1500名 | |
校内 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 奖学金 | 一等3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80分以上且所有课程均须合格;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全面发展。 | 专业人数的22%(一等2%,二等8%,三等12%) |
学生工作骨干奖学金 | 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坚持原则,团结写作,严于律己; 4.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工作绩效突出; 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50%。 | 专业人数的3% | ||
体育竞赛突出贡献 奖学金 | 全国体育竞赛获奖奖励300-4000元;辽宁省体育竞赛获奖奖励100-1500元 | 代表学校及以上组织参加全国、辽宁省体育竞赛取得突出成绩 | 无限制 | ||
校外奖学金 | 1000-10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排名居所在专业(班级)年级总人数的前30%;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突出;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学生干部有责任担当精神; 6.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 根据企业设奖名额确定 | ||
校内助学金 | 每年不超过4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努力刻苦,成绩良好; 4.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平均月生活费低于鞍山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无法维持正常的在校学习和生活; 5.积极要求进步,生活艰苦朴素; 6.特殊群体类型学生应优先考虑。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3.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4.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5.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
校内 资助 | 新生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路费补助和生活补贴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学期60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5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费 | 1.孤儿; 2.公安系统烈士、一级和二级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 3.消防救援烈士、因公牺牲人员、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员子女; 4.特困供养人员、其他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发放1000元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残疾和国家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注:学校校内各项资助具体按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