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311-8916222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资助对象: 为学籍在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无补考、作弊记录,学习成绩优异,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单科成绩75分以上(不低于75分); 5.学校综合测评名次或社会责任课学年积分达到本专业(班)前10%; 6.学校、二级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7.积极参加国防教育和军训活动; 8.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比例:0.001%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资助对象: 为学籍在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规、无违纪行为(含学校、二级学院通报);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期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65分以上(不低于65分); 4.在校期间无补考、作弊记录,学习成绩优异,学校综合测评或社会责任课学年积分名次达到本专业(班)前15%;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学校的社会责任课和养成教育、争做合格公民活动,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积极参加国防教育和军训活动; 8.学校、二级学院优秀贫困生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9.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 比例:0.02%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2200元;二等3300元;三等4400 | 资助对象: 为学籍在我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超前消费行为; 6.在校期间无作弊记录,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态度良好; 7.积极参加国防教育和军训活动; 8.积极参加学校的社会责任课和养成教育、争做合格公民活动; 9.凡正式办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10.学校、二级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 比例:0.11%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无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无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校园无息救急借款”每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 | 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本专科学生; 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 2.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本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学习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校园无息救急借款”超过5000元的按补充条款“绿色通道”办理 | 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本专科学生; 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 2.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本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学习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 | …… | …… | |
省政府助学金 | …… | …… | …… | ||
…… | …… | …… | ……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
技能赛奖学金 | |||||
培优奖学金 | |||||
国奖推荐奖学金 | |||||
勤工助学 | 临时岗位:每小时4元 | 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本专科学生; 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 2.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
校级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 资助对象: 为学籍在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的学生。 申请条件: 一等奖学金:学期各科成绩平均80分,单科最低70分,综合测评排名在前10%; 二、三等奖学金:学期各科成绩平均70分,单科最低60分,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在前15%,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前20%。 | 一等奖学金为大二(含大二)以上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二等奖学金为大二(含大二)以上年级学生总人数的3%;三等奖学金为大二(含大二)以上,年级学生总人数的5%。 | ||
学费减免 | 无 | 无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无 | 无 | ||
专升本(3+2)资助 | 无 | 无 | |||
专升本(自考)资助 | 无 | 无 | |||
技能提升资助 | 无 | 无 | |||
公益活动资助 | 无 | 无 | |||
社团会费资助 | 无 | 无 | |||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无 | 无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无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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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