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312-2195551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我校正式注册、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平均成绩专业排名3%以内;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且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排名3%以内; 6.无不及格现象,无不良嗜好; 7.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 | 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分配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我校正式注册、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排名30%以内;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7.无不及格现象; 8.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 | 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分配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1档2200元,2档3300元,3档4400元 | 1.我校正式注册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 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分配(1档:2档:3档=1:2:1)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无 | 无 | 无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应届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 | 2000元/人 | 1.享受城镇、农村低保家庭毕业生; 2.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3.残疾毕业生; 4.烈士子女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毕业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每年:一档4000元,二档5000元,三档6000元 | 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民族为非汉族; 2.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8.无不及格现象。 | 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分配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 | 根据上级拨付资金,确定档次及金额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 根据上级拨付资金及新疆在校生人数确定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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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元,一学年不超过2000元 | 因自然灾害、家庭突发变故或其他突发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无 | 无 | 无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1200元 二等奖学金:800元 三等奖学金:5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学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排名30%以内。 4.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 在校学生总数的3% | |
技能赛奖学金 | 根据竞赛类别及获奖情况奖励100-1800元不等 | 参加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协(学)会及以上级别竞赛获奖学生可申报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500元/人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本学年内各门课考试、考查成绩没有重修现象的二年级以上在校生。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被评为优秀实习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 | 每学院一名 | ||
国奖推荐奖学金 | 无 | 无 | 无 | ||
勤工助学 | 以实际出勤为准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3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确定 | 1.父母均已去世,确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由于父母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父母下岗和单亲家庭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5.有其他特殊情况者。 | 学生总数的0.5%以内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2000元/个 | 1.项目已获校产学研审核通过; 2.项目团队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为贫困生。 | 无限制 | |
专升本(3+2)资助 | 无 | 无 | 无 | ||
专升本(自考)资助 | 无 | 无 | 无 | ||
技能提升资助 | 无 | 无 | 无 | ||
公益活动资助 | 500元/每活动 | 1.活动具有社会认可度; 2.该活动获校团委审核通过; 3.活动团队成员有二分之一及以上为贫困学生。 | 无限制 | ||
社团会费资助 | 无 | 无 | 无 | ||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无 | 无 | 无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无 | 无 | 无 | ||
企业奖学金 | 奖金标准根据企业资助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 1.我校正式注册、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 5.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且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排名30%以内; 6.军事化管理中表现优异,内务卫生标准较高,所在宿舍为二星级(及以上),无通报情况发生; 7.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各类社会实习实践,并有突出表现; 8.劳动观念强,积极参与学校劳动、志愿服务。 | 名额根据企业资助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