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311-87666480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纪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并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学业成绩名次和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业成绩名次或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 | 13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纪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学业成绩名次和综合测评总名次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中排名靠前。 5、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 248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纪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6、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的任意一项。 | 1804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666人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61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元;2000元;3000元不等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10人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500元;二等300元;三等15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50%者;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培优资助 | 200元-3000元 | 学术科技创新、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荣誉奖项。 | 41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2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6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40个岗位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16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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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