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311-8862144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5%(含),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3%(含); 5.在校期间每学期均能获得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约16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5%(含),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含),在参评学年内无补考科目,至少获得一次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评选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约448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档2200元;二档3300元;三挡44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评选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年约3242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无 | 无 | 无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确保每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入学后,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 | …… | …… | |
省政府助学金 | …… | …… | …… | ||
…… | …… | …… | ……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2000-5000元 | 1.家庭成员遇到意外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者; 2.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 3.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4.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相关救助条件者。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无 | 无 | 无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800元;二等4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一等学期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4%;二等学期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18%;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在校生人数18%(一等4%,二等14%) | |
技能赛奖学金 | 100-100000元 | 学校批准参加的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的团体和个人。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200-800元 | 省级、院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 省级奖励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名额;院级先进班集体为全院班级数的15%;院级三好学生为全院学生总数10%;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为全院学生干部总数5%;学院优秀毕业生为省级优秀毕业生2倍。 | ||
国奖推荐奖学金 | 无 | 无 | 无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不低于4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 | 1.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2.学有余力,成绩合格; 3.身体健康,能胜任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要求;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优先。 | 约350个岗位 | ||
校园无息救急借款 | 在学院事业收入(学费)提取的5%校内资助经费中,每年安排100万,用于“校园无息救急借款”项目。每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 |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树立正确消费观,生活俭朴; 5.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本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学习困难的学生; 6.按规定及时归还借款,自愿成为志愿者,主动参加学院组织志愿活动、义务劳动等公益活动。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无 | 无 | 无 | |
专升本(3+2)资助 | 无 | 无 | 无 | ||
专升本(自考)资助 | 无 | 无 | 无 | ||
技能提升资助 | 无 | 无 | 无 | ||
公益活动资助 | 无 | 无 | 无 | ||
社团会费资助 | 无 | 无 | 无 | ||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无 | 无 | 无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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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