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学校全称)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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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厅下达指标执行(约占全校人数的1.5‰左右)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5.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优秀,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厅下达指标执行(约占全校人数的2.5%左右) | ||
国家助学金 | 每学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教育厅下达指标执行(约占全校人数的20%左右)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2016年起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河北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内考评合格的。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1.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民族为非汉族; 2.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华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8.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热心服务他人; | 根据教育厅下达指标执行 | |
省政府助学金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金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教育厅下达指标执行 | ||
河北省建档立卡“三免一助” | 免学费、免住宿费、免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河北省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 根据河北省籍学生建档立卡身份认定人数落实,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原则上单次不低于500元,不高于3000元,一学年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 1.努力学习,生活俭朴,品行端正,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2.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暂时生活经济困难; 3.遭遇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影响到基本生活,确需资助者。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50元,三等奖200元。 | 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一学期的专业综合素质 测评成绩和学期表现等综合情况,分等级、按比例评定,奖励品 学兼优的学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原则上按照综合测评成 绩由高到低评定 | 评奖等级和奖金金额如下:一等奖:占学生数的5%,奖金500元/学期;二等奖:占学生数的5%,奖金350元/学期;三等奖:占学生数的10%,奖金200元/学期。 | |
单项奖学金 | 200-5000元 | 条 单项奖学金是用于表彰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为学 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或团体),且为了鼓励学生全 面发展和充分发挥自己特长而设立的。具体奖励等级根据学生(或 团体)取得成果、获表彰级别和对社会产生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确 定。无论是个人或团体,单项奖学金实行一次性全额发放。 | 特等奖:5000 元,A 类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特殊奖励和授 予的荣誉称号,并产生强烈社会影响的。一等奖:2000—3000元,B 类项目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或者二等奖奖励,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一定贡献,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分别给予3000和2000元奖励。二等奖:1000元,B 类项目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者省级特等奖奖励的;C 类项目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产生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为学校争得荣誉的;D 类项目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如全国三好学生等。三等奖:500元,B类项目获得省级一等奖奖励的,C类项目获得省级二等奖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D类项目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四等奖:200-300元,B类项目获得省级二、三等奖奖励的,C类项目获得省级三等奖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50-3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80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1.毕业生所在家庭正在享受低保;2.毕业学年度享受国家助学贷款;3.毕业生本人残疾;4.烈士子女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