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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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6.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7.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及重修现象。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8.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学校活动或社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 每年奖励约15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6.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 1/3,且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8.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 每年奖励约5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休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8.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 每年资助约3700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4000-8000元不等 |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 以实际下达名额为准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价值500元的入学礼包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 | 5000-7000元 | 部、省、市属全日制本科院校 (含民办本科院校)计划内招生的在校本科生 | 无限制 | |
江苏省“圆梦助学”项目助学券 | 5000元 | 苏北地区五市各县(市、区)参加高考,并被省内高校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和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不等,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价值500元的御寒礼包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特别困难难路费补贴 | 约5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三好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单项:200 | 1.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课和形势政治课,关心集体、 团结同学、礼貌待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勤奋学习,认真参加教学生产实习,学习成绩优良(达到班级前1/2),无重修现象; 3.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心健康; 4.综合测评A等; 5.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6.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考虑。 | 一、二等:20%(一等7%,二等13%); 单项:无限制 | |
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 | 每年:5000元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 每年奖励34人 | ||
瑞华杯最具影响力学生奖金 | 每年:10000元 | 获评我校瑞华杯最具影响力学生 | 每年奖励10人 | ||
瑞华杯最具影响力学生提名奖金 | 每年:2000元 | 提名我校“瑞华杯最具影响力学生”但未当选的学生 | 每年奖励10人 | ||
刘宜芳奖学金 | 每年:5000元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 每年奖励6人 | ||
中化农业MAP奖学金 | 每年:3000元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 每年奖励4人 | ||
姜波奖助学金 | 每年:2000元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 每年奖励50人 | ||
先正达奖学金 | 每年:5000元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 每年奖励6人 | ||
亚方奖学金 | 每年:2000元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 每年奖励14人 | ||
江苏山水集团奖学金 | 每年:2000元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 每年奖励20人 | ||
仁孝京博奖孝金 | 每年:2000元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 每年奖励20人 | ||
林敏端奖学金 | 每年:8000元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 每年奖励3人 | ||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 每年:4000元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 每年奖励40人 | ||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 每年:4000元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 4.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 每年奖励30人 | ||
校内助学金 | 学校助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400元 | 一等学校助学金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关注社会,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本人生活俭朴; 5.评定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6.评定期间不在学业警告期内。 二等学校助学金评选条件: 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 一等:在校本科生的10%,二等:其他未获得校级及以上助学金的在校本科生 | |
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助学金 | 每年:2000元 | 入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且享受高水平运动员补助资格的学生。 | 无限制 | ||
西藏免费教育专业学生助学金 | 每年:3000元 | 就读我校的享受西藏自治区免费(补助)教育的学生。 | 无限制 | ||
吴毅文助学金 | 每年:5000元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志于为祖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 3.综合测评为A等; 4.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2; 5.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各类处分。 | 每年资助10人 | ||
瑞华启梦助学金 | 每年:5000元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4.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南京农业大学瑞华本科生助学金的资助; 5.以下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①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饰品的; ②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民房者; ③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④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⑤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⑥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 每年资助90人 | ||
伯藜助学金 | 每年:5000元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4.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南京农业大学瑞华本科生助学金的资助; 5.以下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①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饰品的; ②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民房者; ③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④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⑤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⑥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 每年资助5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固定岗位:360左右; 临时岗位: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