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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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上一学年获得社会工作 B 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市)、 部级及以上竞赛奖励;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1.2%,每年约148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达到校优秀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水平; 6.家庭经济困难,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3.8%,每年约476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300元;二等22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上一学年获得社会工作 B 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市)、部级及以上竞赛奖励;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0.3%,每年约36人 | |
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奖励1000元 | 符合下列6类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享受补贴: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其中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500-5000元 | 1.本人疾病或遭受重特大事故; 2.父母发生重大意外(去世或者罹患重大疾病),或是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是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急剧变化; 3.其他临时突发灾害或是事故造成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恶化的。 | 无限制 |
餐费补贴 | 200-300元 | 根据学生校园卡消费情况、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综合确认。 | 无限制 | ||
新生路费补贴 | 300-1000元 | 高校专项计划新生。 | 无限制 | ||
冬令补助 | 200-800元 |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返乡路途遥远,花费较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500名左右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奖学金 | 特等5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积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3.学习刻苦、奋发向上,在校学习满一学年及以上,修满规定应达到的学分。 | 40%(特等2%,一等3%,二等10%,三等25%) | |
民族班奖学金 | 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本校全日制在校在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内地班计划和民族班计划(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 | 无限制 | ||
励志奖学金 | 500元 |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上一学年未出现违纪、违规情况;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4.上一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大二大三大四每个年级不超过300名 | ||
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 | 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所学专业,有志于投身基础学科研究; 4.刻苦钻研,成绩优异,上学年成绩排名年级前50%。 | 上一学年成绩不低于年级排名前50%的学生全覆盖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21元起 临时岗位:每小时21元起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录用;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工作认真负责。 | 约20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1000-5000元 | 1.孤儿、军烈属、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残疾或是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4.来自单亲家庭,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5.突发事件(特大灾害、意外事故等)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状况急剧变化,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 在校生0.7% | ||
助力成长资助 | 入伍学生资助 | 入伍学生每人资助3000元;成绩优秀者优秀奖学金等级提升一级奖励1000-2000元 | 已报名审核通过或已取得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者。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