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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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且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且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优秀的量化标准是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6.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8.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9.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共分两档,第一档:每人每学年3800元,第二档:每人每学年2800元 | 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预科生,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8.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上海市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且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上海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补偿代偿:(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后自愿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 毕业生自愿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从就业满半年起,可以向所在单位递交《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署的3年以上(含3年)就业合同复印件。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适用对象:本市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并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毕业生是指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适用范围:农村学校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列入<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乡村学校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9]68号)的规定范围,以后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执行。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金额标准分为四档: 1000元以下(含1000元) 1000~3000元(含3000元) 3000~5000元(含5000元) 5000~8000元 | 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 1.主要负担学生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失去劳动力(如残疾、重症等),影响到学生本人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2.学生的家庭遭遇洪水、火灾、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影响到学生本人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3.学生本人患病,且家庭经济困难,医药费报销后由个人承担医药费用在2500元以下者。 4.非本人原因致使个人财物遭受较大损失而影响学生本人基本生活的。 5. 非本人原因致使个人意外受伤较严重而影响学生本人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出现生活无法维持情况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1000~3000元(含3000元)临时困难补助: 1.学生本人患病,且家庭经济困难,医药费报销后由个人承担医药费用在2500~10000元之间者。 2.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较大变故,影响到学生本人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3000~5000元(含5000元)临时困难补助: 1.学生本人患病,且家庭经济困难,医药费报销后由个人承担医药费用在10000元以上者。 2.学生本人遭遇重大疾病(参照《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医保实施办法》),已影响学生本人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5000~8000元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本人遭遇重大变故,对其特殊情况的临时困难补助金额提交学工例会讨论研究,酌情处理。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资助总金额为5万元,补助标准: 1.学院原则上根据学生的返乡路程远近发放路费补助,参照且不超过长途汽车或火车(硬座)票价,发放标准为50-500元不等,金额去零取整; 2.冬季补贴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程度,范围为100-200元,金额去零取整。 | 补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预科在籍、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要求:1.在校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的; 2.无拖欠学杂费情况,如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除贷款金额外无欠费的; 3.发放返乡路费补贴的学生,其本人需将在2020年寒假返家过年;往返交通工具一般为长途汽车、火车(硬座)或动车(二等); 4. 同一学生在返乡路费补助和冬季补贴的发放中两项不可兼得。 | 人数根据资助总金额计算 | ||
校内奖学金 |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标准共分三档,第一档:一等奖,学费额的50%;二等奖,学费额的25%;三等奖,学费额的15%。 |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上海电力大学所有在籍在册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电力菁英班”奖学金另定) 凡符合《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者,均可参评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各学院根据学生在该学年中的表现情况对学生进行打分。具体实施方案,见《上海电力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 一等奖:同年级同专业参评人数的5%;二等奖:同年级同专业参评人数的10%;三等奖:同年级同专业参评人数的10%。 | |
勤工助学 | 上海电力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酬金标准:各用工单位根据岗位难度及单位小时工作量的不同,分别按照第一档12元/小时、第二档14元/小时、第三档16元/小时、第四档18元/小时等四档标准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其中,最高档18元/小时的勤工助学岗位只能聘用经过困难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 | 按照以下原则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1.学生力所能及,不能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时间; 2.为保证学生足够的学习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2小时(即每周不超过8小时); 3.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不能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5.用工单位具有盈利创收性的岗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不得使用学校的勤工助学专项经费支付相关酬金。 | 【岗位计划数420个】 | ||
学费减免 | 学费减免额度: 在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核定全校减免总额后,学院根据学生个人家庭情况进一步确定个人减免额。 | 学费减免对象: 凡每学年交纳学费的我校全日制注册在籍本、预科学生,表现良好,遵守校纪校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减免学费: 1.学生本人是烈属子女或孤儿的; 2.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完全或基本没有经济收入(含单亲家庭子女)且家庭其他成员也无力资助的; 3.来自边远省(区)特困少数民族家庭或老少边穷地区特困家庭的; 4.家庭或家人突发意外,致使家庭经济困难的; 5.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子女; 6.残障家庭子女; | 无限制 | ||
新生助学金 | 第一类:新生所在家庭在该生本科入读我校当年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金额为16000元; 第二类:新生所在家庭原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但在该生本科入读我校的前一年脱贫,补助金额为12000元; 第三类:新生所在家庭原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但在该生本科入读我校的前两年脱贫,补助金额为8000元。 | 本科新生助学金评定条件: 1.当年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合格; 3.无违规违纪记录; 4.新生所在家庭在该生入读我校的前两年内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 无限制 | ||
新生帮困专项助学金 | 新生帮困专项助学金发放总金额为3-5万元/年,视学生困难情况设300元、500元、800元三档发放 | 新生帮困专项助学金发放对象: 新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上海电力大学帮困助学金 | 上海电力大学帮困助学金发放金额:每人每学年1000元 | 上海电力大学帮困助学金发放对象: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且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不可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金奖学金兼得) | 无限制 | ||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每人500元 | 凡符合《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者,均可申请参评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校学习阶段某一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上海电力大学所有在籍在册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 各学院相关制度规定 | ||
上海电力大学“电力菁英班”奖学金 | 上海电力大学“电力菁英班”奖学金将奖励标准共分四挡: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5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 上海电力大学“电力菁英班”奖学金评选对象: 我校“电力菁英班”就读一学年以上的全日制在籍注册的本科学生。 上海电力大学“电力菁英班”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模范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 3.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4.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所选课程考试无不及格; 5.当年平均绩点低于3.0者,不得参加特等奖的评选; 6.当年综合测评分数低于所在专业平均分者不得参加本奖学金的评选; 7.凡违纪者自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奖学金的评选。 | 特等奖:参评人数的5%;一等奖:参评人数的10%;二等奖:参评人数的20%;三等奖:参评人数的30% | ||
上海电力大学新疆资助金 | 根据当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协作中心拨款金额确定具体资助金额,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同意解决“十一五”期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经费的复函》提出“优先资助预科班学生的要求”,保证预科生资助金额在本科生资助金额的1.5倍之内。学校根据新疆籍困难学生实际,制定预科生、一般困难学生、特别困难学生三个资助等级。 | 上海电力大学新疆资助金资助对象: 新疆籍各民族经过当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本科生、预科生。 上海电力大学新疆资助金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努力,各方面表现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者减少资助。 (一)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二)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三) 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四) 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五) 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六) 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 根据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确定资助人数 | ||
社会资助 | 上海电力大学MR中国企业奖学金 | 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 上海电力大学MR中国企业奖学金评选对象: 我校电气工程学院在校在籍的大二、大三年级“卓越工程师”班学生。 上海电力大学MR中国企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诚实守信;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年成绩专业排名在前30%内。 3.品学兼优,团结他人,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发展。 4.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 每学年评选学生6人,二年级3人,三年级3人。 | |
上海电力大学“电院电气暨电力电子奖学金” | 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 上海电力大学“电院电气暨电力电子奖学金”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上海电力大学“电院电气暨电力电子奖学金”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上海电力大学的各种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学习成绩排名中等以上。 4、关心班级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 申请者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 1、烈属子女。 2、下岗、单亲或其他困难家庭的子女。 3、边远省(区)特困少数民族家庭的学生或老少边穷地区特困家庭的学生。 | 每学年共评选本科生20人,根据企业意向向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倾斜。 | ||
上海电力大学“顶晶融合帮困奖学金” | 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 上海电力大学“顶晶融合帮困奖学金”评选对象: 数理学院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已获过本帮困奖学金者不再申请。 上海电力大学“顶晶融合帮困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 4、家庭经济困难,有贫困建档立卡人员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校内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具备出色的社会能力和组织能力者优先考虑。 | 每学年评选本科生8人。 | ||
上海电力大学“光力科技奖学金” | 每人奖励5000元 | 上海电力大学“光力科技奖学金”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上海电力大学“光力科技奖学金”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诚实守信。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或学年成绩专业排名在前20%内且家庭经济困难。 3、积极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和学科竞赛活动,并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 4、团结他人,相容性强,多次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备出色的社会能力和组织能力。 | 每学年评选学生12人。 | ||
上海电力大学“康迪纳-东楼奖学金” | 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 上海电力大学“康迪纳-东楼奖学金”评选对象: 能机学院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已获过本奖学金者不再接受申请。 上海电力大学“康迪纳-东楼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 4、在科创、社会实践、科研成果、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校内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具备出色的社会能力和组织能力者优先考虑。 | 本科生7人 | ||
上海电力大学“心彼心教育奖学金” | 每人奖励人民币2500元 | 上海电力大学“心彼心教育奖学金”评选对象: 上海电力大学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上海电力大学“心彼心教育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30%; 3.团结他人,相容性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具备出色的社会能力和组织能力。 | 每学年评选学生20人 | ||
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学金” | 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择优选派赴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习实践。 | 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学金”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学金”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诚实守信。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年度专业综合排名在前30%以内。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 本科生4人,名额分配如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1名;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3名。 | ||
上海电力大学“中天科技奖学金” | 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 上海电力大学“中天科技奖学金”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上海电力大学“中天科技奖学金”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诚实守信。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年成绩专业排名在前10名内。 3.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4.本科生通过CET4,成绩为优秀,或通过CET6。 | 每学年评选本科生9人,根据公司意向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等专业学生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