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53-657510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且评定学年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均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10% | 每年约1-4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必须为本年度通过学校贫困生认定的、纳入贫困生档案库的贫困生; 7.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 每年约40-4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必须为本年度通过学院贫困生认定的、纳入贫困生档案库的贫困生; 6.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 在校生20% (一等16%; 二等22%三等62%)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上限0.8万元/生/年,研究生上限1.2万元/生/年 | 在黑龙江省高校就读并到黑龙江省边境县就业3年毕业生或到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3年的全日制低保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牡丹江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100-500元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校运会优秀集体及个人、文明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思想道德等方面获得荣誉。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80-300元; 临时岗位:临时用工按实际用工时数付酬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7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