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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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4. 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评等评语为优; 7. 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8.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4. 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等评语为优良; 7.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8.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 约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 一等0.43万元/生/年; 二等0.33万元/生/年; 三等0.23万元/生/年。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4. 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 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在黑龙江省高校就读并到黑龙江省边境县就业3年毕业生或到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3年的全日制低保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学生)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人群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补贴 | 1000元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 | 约占在校生3%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学期:特等奖1000元;一等800元;二等500元;单项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20%(特等2%,一等6%,三等12%) | |
王志成奖学金 | 每年500元 | 1. 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每学期评等评语为优; 2. 学习成绩优秀,连续两学期获学校综合奖学金; 3. 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4. 品学兼优的大学二年级的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五年制)、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儿科学、麻醉学专业本科学生; 5. 获得过学校综合奖学金以外其他各类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 6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00-5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不固定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