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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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时限范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高等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正常注册,无不正当理由欠费; 7.学习成绩排名、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同年级、同专业位于前 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8.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9.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时限范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高等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正常注册,无不正当理由欠费;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8.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校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学习成绩排名、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居于前列。 9.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以上在校生人数的3.8%,每年约700多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别困难档次4300元;困难档次3300元;一般困难档次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时限范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高等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正常注册,无不正当理由欠费; 7.当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2% (特别困难档次约5%;困难档次约12%;一般困难档次约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补助和实习补贴。免费师范生生活补助费为每月600元,每年按10月发放。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 免费教育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每人每年奖励4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时限范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高等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正常注册,无不正当理由欠费;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8.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校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学习成绩排名、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居于前列。 9.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省共奖励200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2000元、1000元、500元三个等级 | 学生在校期间遇到临时困难,影响到学生个人学习和生活的,可申请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专业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6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时限范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高等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正常注册,无不正当理由欠费。 7.学期考试、考查课有不及格者或留降级学 生在留降期间,取消获评专业奖学金资格。 | 师范、农林、体育等艰苦专业学生(一等5%,二等10%,三等85%) | |
优秀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6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时限范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高等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正常注册,无不正当理由欠费。 7.学期考试、考查课有不及格者或留降级学 生在留降期间,取消获评优秀奖学金资格。 | 理工、文科、艺术、医学等专业(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一等5%,二等10%,三等20%) | ||
创新奖学金 | 每学年:200元—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时限范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高等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正常注册,无不正当理由欠费。 7.获得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 A 类、B 类、C 类赛事相关奖项。 | 无限制 |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每学期: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时限范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高等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正常注册,无不正当理由欠费。 7.大一学生第一学期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最后一学年全年实习的学生,最后一学年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其他专业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前一学期有缓考情况者不参评学习进步奖学金。 8.学生按奖学金评定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与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的差额降序排名居同年级同专业前 5%,且评定学期无补考情况。 | 评选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5%。 | ||
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优秀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12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时限范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高等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正常注册,无不正当理由欠费。 7.学期考试、考查课有不及格者或留降级学生在留降期间,取消获评奖学金资格。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一等5%,二等10%,三等20%) | ||
勤工助学 | 每月最高500元;每小时12.5元 | 1.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必须是当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德良好; 3.学习成绩合格,身体健康; 4.有岗位专长者或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聘用。 | 约14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与学费等额 | 学校对孤儿及烈士子女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1.孤儿申请减免学费,应同时具备其父母双方或一方遗产不足以维持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等条件; 2.烈士子女申请减免学费,其家庭应是当地政府批准的低保户或贫困户。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应善良助学金 | 每年:3300元,连续4年 | 1.当年度新入学的全日(四年)制本科大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操行综合分在良好以上;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 4.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学年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良好以上; 5.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的。 | 每年30人 | |
迪安奖学金 | 每年:2000元 |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遵纪守法,并且能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无不良嗜好; 2.勤奋认真,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表现突出,通过英语六级。 | 每年5人 | ||
迈瑞奖学金 | 每年:4000元 |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遵纪守法,并且能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无不良嗜好; 2.勤奋认真,成绩优良,本科生大学期间评选年度学习成绩名列同专业全年级前20%,考试无不及格课程;研究生评选年度学习成绩优异,科研业绩突出; 3.截止评选前无违纪、作弊行为,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 | 每年25人 | ||
历史89.1班奖学金 | 每年:2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 3.爱护集体,诚实守信,品德端正,团结同学; 4.学习成绩优秀,参评人员按照学习成绩进行评定并排序; 5.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四、六级外语考试、省级及其以上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6.有违规、违纪现象和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参评。 | 每年3人 | ||
迟永生奖助学金 | 每年:1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 3.爱护集体,诚实守信,品德端正,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迟永生学生奖助学金”奖学金以学习成绩作为评定依据,参评学生按照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进行评定并排序; 5.“迟永生学生奖助学金”助学金以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作为评定依据,参评学生按照“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换算成百分制)+综合测评成绩=总成绩”进行评定并排序; 6.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四、六级外语考试、省级及其以上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7.有违规、违纪现象和学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参评。 | 每年20人 | ||
慈善总会扶贫助学金 | 每年:1000元 | 当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班学生除外),有补考未通过科目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 每年40—50人 | ||
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2000元 | 1.全日制在读师范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体条件参照《北华大学“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方案(试行)》 | 每年一等6人,二等12人,三等30人 | ||
美康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1000元 | 1.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违规情况。 2.思想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及综合素质。 3.勤奋学习,学业平均成绩名列前茅,综合测评优秀,在同 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或者高考成绩排名在所就读专业学生的前30%。 4.认同美康企业文化,有较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学校或企业社会实践。 5.美康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 | 每年17人 | ||
燕宝奖学金 | 每年:4000元,连续4年 | 宁夏精准扶贫点14个县区、8个乡镇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新生或其他县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部分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新生(在户籍地申请) | 无限制 | ||
“吉工励志”奖学金 | 每年:4000元 | 根据吉林省总工会具体通知实施 | 无限制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每年:800元—1500元 | 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助学贷款、特困人员毕业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