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797-832655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元/学年)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宪法和法律; 3.评选对象: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年级以及五年一贯制高职第五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4.每学期综合素质操行考评在80分及以上,无违纪行为; 5.成绩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 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体有:①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至少获得一项省级以上奖项。②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 (含30%),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情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为准)。 | 具体指标数以上级分配为准,本校近年来人数指标约15人。 | 每年9月初,向学校申请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宪法和法律;3.评选对象: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年级以及五年一贯制高职第五年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5.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3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由政府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生。(详情以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为准)。 | 具体指标数以上级分配为准,本校近年来人数指标约400人。 | 每年9月底至10月初,向学校申请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补助标准3300元/人/学年,分为三个等次评选: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学年;二等助学会3300元/人/学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人/学年。 一次评选,分春秋两学期发放,每次发放被评选等次金额的二分之一。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宪法和法律;3.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评选对象:三年制高职以及五年一贯制高职第四、五年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5.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困难情形及评选等级依据见学校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 具体指标数以上级分配为准,本校近年来人数指标约3000人。 | 每年9月底至10月初,向学校申请 | ||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老生凭学生证)及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前往办理。 | 无限制 | 每年6月底至10月初,向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五年一贯制学生,高职阶段应征入伍可享受此政策)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向学校提交申请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在学校迎新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200-12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按学院班级数*100元/学期 | 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
寒暑假困难学生走访慰问金 | 800—3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访,视学生家庭困难程度给予慰问金 | 每学院1-3名 | |||
“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 | 500元 | 应届毕业生中就业和经济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毕业当年向学校提交申请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500-1800元 | 学习优秀,综合素质测评分80分及以上;体育测评70分以上,其它课程70或良好以上,具体以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为准。 | 在校学生12% | ||
国家级竞赛获奖学生奖励 | 1500—30000元 | 国家级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学建模、攀岩、“互联网+”获奖学生 | 无限制 | 学校根据学生获奖等级发放奖励 | ||
企业奖学金 | “贵和”奖学金 | 3000元 | 品学兼优、特长明显,二年级及以上高职生 | 50名 | 每年4月向学校申请 | |
“励行”校友奖学金 | 3000元 |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二年级及以上高职生 | 10名 | 每年5月向学校申请 | ||
各类校企合作班企业奖学金 | 以企业设置为准 | 以企业设置为准 | 以企业设置为准 | 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 | ||
校内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00-4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固定岗约165个 | 每年9月向学校提交申请 | ||
贫困生学费减免 | 减免1000-5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在校生1% | |||
“追梦”校友创业基金 | 不限 | 在校学生创业项目通过评审 | 不限 | 向学校教务处申请 | ||
端午、中秋节慰问品 | 不低于18元/次 | 全体学生 | 不限 | 学校直接发放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