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791-83895221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具体指标由省教育厅下达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资助比例约为在校生总数的3.3%,具体指标由省教育厅下达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为2200元、3300元、4400元三个档次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资助比例约为在校生总数的20%,具体指标由省教育厅下达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 600元/人/学期 | (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的前5%。 (二)操行考评成绩排名在班级的前10%。 (三)学期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且单科考查成绩不低于“良”。 | (注 :考查课成绩“优”“良”“中”的分值分别按95分、85分、75分计算)。 | |
二等奖学金 400元/人/学期 | (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的前10%。 (二)操行考评成绩排名在班级的前20%。 (三)学期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单科考查成绩不低于“中”。 | ||||
三等奖学金 200元/人/学期 | (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的前15%。 (二)操行考评成绩排名在班级的前30%。 (三)学期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且单科考查成绩不低于“中”。 | ||||
技能赛奖学金 | 1000-8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减免5000元 | 学院定点扶贫村(大柏地乡元坑村)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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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