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799-706274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生每年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具体指标由省教育厅下达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已入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资助比例约为在校生总数的3.3%,具体指标由省教育厅下达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为2200元、3300元、4400元三个档次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已入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生活俭朴 | 资助比例约为在校生总数的20%,具体指标由省教育厅下达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于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学业奖学金 | 特等:2000元/年 一等:1600元/年 二等:1000元/年 三等:600元/年 | 1.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 | 资助比例约为在校生总数的15% | |
技能竞赛奖学金 | 150元—10000元 | 专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校内助学金 | 每生每年1000元 | 未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原则上不高于在校生总数的10% |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补助1000元—4000元 | 家庭遭遇突发意外事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 本人或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或死亡; 2. 家庭所在地遭遇突发自然灾害; 3. 家庭遭遇其它突发意外事件。 | 无限制 | ||
节日补贴 | 每生每餐不高于25元 | 端午节、中秋节当日中午在校用餐的学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约480元/月; 临时岗位:12元/时 | 1.遵纪守法;2.学有余力;3.扶困优先 | 约200个岗位 | ||
学费缓交(绿色通道) | 缓交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 | 暂时筹集不齐学杂费且因家庭方面等客观原因无法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 无限制 | ||
家访慰问金 | 每生1000元 | 特殊群体学生及特别困难家庭学生 | 每年寒暑假走访约60户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