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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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省政府资助 | 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2000元 |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特困人员毕业生。 | 无限制 | |
兴才计划助学金 | 一次性25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按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困难”; 6.就读于福建省内民办高校,且每学年学费标准超过1万元; 7.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 8.“兴才计划”高等教育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充,为学费较高的大学生家庭减轻经济压力)学生优先。 | 10名 | ||
兴才励志成长基地学员培训点 | 15-25元/小时,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工资,每月每人最高金额为1000元。 | 1.福建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以及“兴才计划”高等教育贷款学生优先。 | 15-25名 | ||
地方政府资助 | 泉州市高职高专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免除 | 免除学费 | 对就读泉州市高职高专院校泉州籍生源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 | 无限制 | |
晋江籍生源学费补助 | 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 对就读本校晋江籍生源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返乡车票 | 一次性发放100-5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力购买返乡车票 | 在校生3% | ||
特别困难 春节慰问金 | 一次性200-500元 | 一等国家助学金受助者 | 在校生5% | ||
校内奖学金 | 学习奖学金 (24项) | 原方案: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新方案:生均30元划拨班级 | 学年班级学习总成绩排名奖 原方案:一、二、三等奖各1名,达到40人班级三等奖2名,达到50人班级二等奖2名,达到60人班级三等奖3名。优秀奖按班级人数20%评选。 新方案:班级自订奖励人数、金额等级。 | 人数配比自订 | |
职业技能奖学金(53项) | 每项50-5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体育竞赛奖学金(20余项) | 每项50-50000元 | 体育竞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64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6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3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2000元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安全保卫奖 | 特等奖2000元以上; 一等奖1000元; 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300元; 嘉奖100元 | 1.智擒或勇擒小偷、涉嫌犯罪分子者; 2.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 3.及时有效制止打架、破坏公物等暴力事件或避免重大事故者; 4.检举、揭发破坏生态环境及损害学校利益行为者; 5.参与抢救伤病员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6.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者; 7.主动排除重大隐患或及时报告等其它贡献者。 | 无限制 | ||
安全驾驶特别奖 | 培训、鉴定费2000元全免 |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安全,已考取驾驶证的师生,必须考核安全系数(鉴定站负责),70分以上方能正式开车,否则事故完全自负。 | 无限制 | ||
企业勤工助学 (企业助学金) | 每小时10-25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350个岗位 | ||
企业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1000-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优异,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专业人数5%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