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971-812539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按照省教育厅下达名额奖励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按照在校学生4.4%比例奖励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人均3300元,分档发放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按照在校生人数的30.8%比例资助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小岛奖学金 | 每人每年1000元 | 1.根据《青海建院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可申请“小岛奖学金”。 2.凡上一学年,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及社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学习雷锋积极分子或有特殊贡献青年,可直接申请“小岛奖学金”。 3.用于奖励我院普大二、三年级(包括高职五年级)中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 4.虽未被评为先进,但德、才兼备,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期间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的学生也可申请“小岛奖学金”。 5.已经获得过“小岛奖学金”的学生不再推荐。 | 1人 | |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授渔计划” | 每人每年1000元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模范执行《青海建院学生行为准则》和《青海建院学生文明礼仪规范》,遵守学院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优良,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校期间没有任何纪律处分;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系部前列的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 4.生活勤俭节约,不得出现饮酒、抽烟、高消费等不良行为; 5.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其他项目。 | 每年10人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新生奖助学金 | 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被我院录取并按时注册报到的优秀新生: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院在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高职层次文、理科录取分别排名前六名者; (四)学院在全省统一单考单招考试高职层次录取排名前六名者; | 12人 |
校级奖学金 | 每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300元,乙等200元;单项奖学金:一等100元,二等50元,三等30元 |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期综合考评成绩为优秀。甲等奖学金学期课程考试每门80分以上。乙等奖学金学期课程考试每门75分以上。学生干部及团干部在此基础上降低2分。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及有特殊贡献的学生。 | 甲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乙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单项奖学金不超过班级人数的3%。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40个岗位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