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9-8809218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140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300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困3800元;一般贫困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占全省在校生27.91%,其中:特困10.92%;一般贫困16.99%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在公办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 根据征兵部门批准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 全省平均7723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学校资助 | 创先争优奖学金 | 优秀学生干部200元(每学期) | 1.热爱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大胆管理,工作有实效; 2.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努力,学期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单科成绩70分及以上,考查课及格及以上。; 3.遵守校纪校规,坚持原则。积极发挥学生干部带头作用,同学之间评价反馈良好; 4.德育综合考评成绩优秀。 | 在校生的3%-5% | |
创先争优奖学金 | 优秀实习生200元(每学年) | 1.在企业、站、段实习时尊敬师长,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 2.在实习中认真填写实习笔记,工作勤勉。能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动手能力。 3.在实习中注意安全使用设备,没有发生人为的人身、设备、生产事故。 4.实习期间表现突出,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获得实习单位好评。 | 实习学生的3%-5% | ||
“双十”学习竞赛活动奖学金 | 年级专业前10%学生150元(每学期) | 平均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同专业前10%的学生 | 按比例 | ||
“双十”学习竞赛活动奖学金 | 班级前10%学生100元(每学期) | 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的学生 | 按比例 | ||
校外技能竟赛奖学金 | 按照奖励文件标准进行奖励和补助 | 参加技能竞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家庭困难,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00个岗位 | ||
特殊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0元 | 1. 遭遇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者; 2. 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家庭突发变故,生活特别困难者; 3. 孤儿或家庭无经济来源者; 4. 有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特别困难者。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减免5500元 | 1. 遭遇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者; 2. 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家庭突发变故,生活特别困难者; 3. 孤儿或家庭无经济来源者; 4. 有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特别困难者。 | 无限制 | ||
创先争优奖学金 | 优秀班集体300元(每学期) | 1.有一个团结有力的班委会和团支部; 2.有良好的班风; 3.一年内没有破坏公物,打架斗殴,考试作弊,违法乱纪的人和事,班级内学生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4.班内70﹪的学生考试课平均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考勤认真准确; 5.在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 班级总数的8%-10% | ||
创先争优奖学金 | 三好学生200元(每学期)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在校生的8%-10% | ||
填报人:祝晓旋 联系电话:029-88092183 | 负责人:刘宇 联系电话:029-88092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