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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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140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300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困3800元;一般贫困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占全省在校生27.91%,其中:特困10.92%;一般贫困16.99%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在公办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 根据征兵部门批准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 全省平均7723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学校资助 | 勤工助学 | 400 | 勤工助学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努力学习,且愿意通过诚实劳动获得相应报酬,自食其力完成学业的在校学生。 院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一)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或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固定岗位:按月计酬。 (二)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 | 固定岗位38个,临时岗位随时 | |
学费减免 | 5500 | 对象:孤儿、单亲家庭、家庭特别困难 条件: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各项义务活动 | 无比例限制 | ||
学院三好学生 | 800 | 考试课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无不及格门次;考查课成绩平均80分以上(含80分);一年无旷课,病假不超过18课时,事假不超过6课时;综合素质测评在全班前10名。 | 学生人数的10% | ||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 800 | 考试课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无不及格门次;考查课成绩(含体育课成绩)平均80分以上(含80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上排为前列。 | 学生干部(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院学生装会干部、系学生分会副部长以上干部)人数的25% | ||
学院一等奖学金 | 800 | 各科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考查课平均良好(85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三名。违反〈高职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四条行为之一的学生不得享受本年度奖学金。(优95,良85分,中75分,及格60分,59分以下不及格) | 本年级学生人数的3% | ||
学院二等奖学金 | 500 | 各科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课中(75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居前10%前。违反〈高职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四条行为之一的学生不得享受本年度奖学金。 | 本年级学生人数的5% | ||
学院三等奖学金 | 300 | 各科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及格(60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居前20%前。违反〈高职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四条行为之一的学生不得享受本年度奖学金。 | 本年级学生人数的15% | ||
困难学生就业创业补贴 | 1000 | 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有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 | 按照实际人数 | ||
填报人:李有利 联系电话:02988407207 | 负责人:李有利 联系电话:02988407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