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9-88751131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140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300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困3800元;一般贫困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占全省在校生27.91%,其中:特困10.92%;一般贫困16.99%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在公办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 根据征兵部门批准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 全省平均7723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学校资助 | 勤工助学 | 15元/小时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110人左右 | |
叶青奖学金 | A等奖3000元、B等奖2000元、C等奖1000元 | 1、授奖对象 为西安外事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奖学金 (1)考上国外知名大学的学生,给予A等奖励; (2)考上国内985院校的学生给予B等奖励; (3)考上国内211大学的学生给予C等奖励; 均授予“西安外事学院荣誉毕业生”称号。 凡申请“叶青奖学金”的同学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 (2)爱校爱家,遵规守纪; (3)勤奋好学,积极上进; (4)成绩优异,品德优良; (5)热爱劳动,投身公益; (6)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2、评定资格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参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为班级前十名者。 (2)荣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3)具有创新创造精神、多才多艺或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就者。 | 以具体情况为准 | ||
宝军奖学金 | 宝军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重点奖励会展经济与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及英语专业的优秀学生。 “宝军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按规定缴费注册;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上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排名须在年级专业范围内位于前30%,且上一学年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4.品学兼优,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生活俭朴; 5.积极践行“十项规定”的各项要求,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 40人 | ||
宝军助学金 | 每生每学年3000元 |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重点奖励会展经济与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及英语专业的优秀学生。 “宝军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按规定缴费注册;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践行“十项规定”的各项要求,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为农村户籍(生活在贫困的农村、山区)或重点保障人群。 | 100人 | ||
填报人:潘玉龙 联系电话:029-88751131 | 负责人:杜红娜 联系电话:029-8875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