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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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140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300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困3800元;一般贫困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占全省在校生27.91%,其中:特困10.92%;一般贫困16.99%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在公办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 根据征兵部门批准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 全省平均7723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学校资助 | 社会资助求职创业补贴 | 1000元/生 | 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 | 根据申请资格审定人数 | |
社会资助院士奖学金 | 5000元/生 |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校级校规,无违纪违规行为; 4.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热心助人,诚实守信,表里如一; 5.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参评学年学习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参评人数评范围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 6.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学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综合素质特别突出者。 | 奖励名额根据当年资金情况由基金管委会酌情确定。 | ||
社会资助“中碳励志”奖助学金 | “中碳励志”奖助学金设创新创业奖和励志助学奖两个奖项。创新创业奖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励志助学奖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3.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纪律处分;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7.能模范履行大学生义务,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8.热爱陕西理工大学,积极维护学校声誉; 9.创新创业奖还需满足学术论文、专利、科技竞赛等相应条件; 10.励志助学奖要满足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评学年学习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年级前30%,且无重修课程。 | 奖励名额根据当年资金情况由理事会酌情确定。 | ||
社会资助荣氏国际教育奖学金 | 荣氏国际教育奖助学金设优秀学生奖、道德风尚奖两个奖项;奖励标准均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 |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3.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纪律处分;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7.能模范履行大学生义务,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8.热爱陕西理工大学,积极维护学校声誉; 9.学生在参评学年志愿服务工作不少于20学时; 10.优秀学生奖除满足学习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参评范围前30%外,还应满足外语、计算机技能、学术论文、专利、科技竞赛等相应条件; 11.道德风尚奖还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 奖励名额根据当年资金情况由基金管委会酌情确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70-36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全日制在校学生(贫困生建档学生优先),除岗位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不聘用毕业班学生; 2.思想道德品质良好,能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 3.生活简朴、勤俭节约,能较好地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良好; 4.责任心强,具有大局意识,能热心为师生服务,上年度勤工助学表现突出者可优先续聘。 | 约29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学费减免额度一般分为全免、半免和1/4免三个等级。 | 1.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5.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 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生活简朴。 | 每学年学费减免人数及额度根据当年资金和学生申请情况审定。 | ||
助力成长资助创新创业资助 | 商贸型3000元-10000元/个; 科技型5000元-10000元/个。" | 项目已入驻创客空间。 | 根据资助经费划拨 | ||
助力成长资助公益活动经费 | 20-50元/生 | 项目已获校团委审核通过。 | 根据活动经费划拨 | ||
困难补助 | 300-2000元 | 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导致经济出现困难的; 2.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遭受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出现困难的; 3.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其他变故导致经济出现困难的; 4.因其他外在因素导致在校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 | 每学年资助人数及额度根据当年资金和学生申请情况审定。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学年:一等2000元;二等1400元;三等800元; |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3.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还应满足学习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参评人数评范围前15%;前30%;前45%;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纪律处分;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7.能模范履行大学生义务,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8.热爱陕西理工大学,积极维护学校声誉。 | 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2%(一等2%,二等3%,三等6%) |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每学年:1200元 |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3.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学习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参评范围前45%;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纪律处分;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7.能模范履行大学生义务,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8.热爱陕西理工大学,积极维护学校声誉; 9.参评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时间满一年且工作成绩突出。 |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3% | ||
单项奖奖学金 | 150-6000元/项 | 1.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3.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纪律处分;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7.能模范履行大学生义务,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8.热爱陕西理工大学,积极维护学校声誉; 9.在科技、学习、技能竞赛中获省级及其以上奖励或公开发表论文、获得国家专利的学生可申请单项奖励。 | 每学年奖励人数及额度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审定。 | ||
助力成长资助社团活动经费 | 20元/生 | 已正式成为学校社团成员。 | 根据社团人数划拨 | ||
填报人:李雪萍 联系电话:0916-2641520 | 负责人:魏军 联系电话:0916-2641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