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877-2990978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8.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800元;二等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全省共奖励1000人 | |
省政府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全省共奖励3500人 |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生每年代偿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时或毕业后3年内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1500元至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总额(注:各类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四项的总额不得超过学费和最低住宿标准的总和)。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无任何奢侈品; 5.在当年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发生临时特殊困难,扣除医疗保险、学平险理赔和已经获得的资助后,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学院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一学年度全部课程无缺考,无补考,成绩合格。除公共选修课外,其他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含30%); 5.申请评审时无处分。 6.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比较突出。 | 12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80-392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4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抽烟、酗酒、奢侈消费等); 5.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6.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36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500无至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合格(含考查科目和劳动技能科目); 3.家庭困难,生活节俭,无不良嗜好、(抽烟、酗酒、奢侈消费等); 4.无任何处分。 | 按减免总金额与缴费人数测算,分配到二级学院。 | ||
助力成长资助 | 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一次性奖励2000元/生 | 从学校应征入伍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者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玉溪市少数民族大学生学历培养资金资助 | 一次性发放3000元/生/年 | 我校在籍的玉溪籍彝族山苏支系、仆拉支系、哈尼族布孔支系、拉祜族、苗族、蒙古族(简称“六种人口较少民族”)专科学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