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874-3181872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8.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800元;二等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全省共奖励1000人 | |
省政府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全省共奖励3500人 |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生每年代偿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时或毕业后3年内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困难程度,每学年一次性发放1000-5000元不等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一等1800元/年; 二等1200元/年; 三等600元/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根据学生手册中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每学年开展评定一次。 | 无限制 | |
技能赛奖励金 | 160-4000元 | 国家级、省级、校级技能赛获奖团队或个人 | 按实际获奖学生确定 | ||
培优奖励金 | 80-5000元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运会优秀集体及个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见义勇为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天2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自愿申请; 2.家庭经济困难;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每学年根据学校各部门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情况确定 | ||
学费减免 | 减免500-5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800-1000人/学年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免除商铺租金 | 项目获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 根据商铺数量确定 | |
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1.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 2.临时生活补助200-600元/人 | 1.应征入伍奖励:由学校武装部根据云南省征兵办反馈的入伍学生名单,逐一核准应征入伍学生信息,对应征入伍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 2.临时生活补助:应征地为我校的学生,寒假、暑假期间回学校参加体检,学校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户籍地为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范围内的学生,学校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户籍地为曲靖市除“四区”以外其他县市范围内的学生,学校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户籍地为曲靖市范围以外的学生,学校给予一次性补助600元。 | 无限制 | ||
志愿服务误餐补助 | 每生每天25元 |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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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