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731-85283446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52个贫困地区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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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1000-5000元 | 1.家庭遭遇意外事故,失去主要劳动力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造成学生本人生活困难的; 2.学生突遇父、母亡故,生活费无保障; 3.学生父、母身患重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4.学生因病住院或遭遇意外事故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 | 学校全日制注册在籍在校学生。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优秀;2.体育锻炼达标或体育测评分达80分以上;3.凡参评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份,优先考虑已通过英语、计算机省级考试的二、三年级学生。4.凡参评二、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各科平均成绩分别在80分、78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 16%(一等1%,二等5%,三等10%) | |
技能赛奖学金 | 100-8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50-600元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寝室。 | 1.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人数的15%;优秀班干部按班级人数的4%进行评选。2.优秀共青团员为团员比例的4%;优秀共青团干部为团干的10%。3.校文明班级按班级数的5%进行表彰奖励;文明学生按学生数的0.8%进行表彰和奖励。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48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全日制在籍在校,能正常参加学习活动;2.遵纪守法,无警告以上处分;3.生活简朴、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特长;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原则上无课程不及格记录;5.家庭经济困难且统计在册的贫、特困生。 | 逾20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涌泉、浩天奖助学基金 | 奖学标准:4000元/生;助学标准:2000元/生。 | (一)奖学金评定条件 1、修完本专业本学年教学计划课程,无挂科。 2、爱党爱国爱校,积极上进,品德优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善于合作、乐于助人参加有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成长教育与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乐于奉献,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评定为良好及以上。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 5、学年度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0%;或参加省部级比赛获奖;或获校级比赛二等奖以上;英语四级及以上。(四项必备一项) (二)助学金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生活简朴,关爱他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奉献精神; 4、修完本专业本学年教学计划课程,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能提供准确的资料证明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情况的贫困学生。 | 每年奖学助学基金中60%用于奖学,40%用于助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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