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翻译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98589897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140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300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困3800元;一般贫困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占全省在校生27.91%,其中:特困10.92%;一般贫困16.99%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在公办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 根据征兵部门批准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 全省平均7723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学校资助 | 社会资助:利民奖助学金 | 奖学金:4000元、助学金: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西安翻译学院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参评学年已经取得学籍注册;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年无任何处分记录;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按照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无不及格或零学分现象,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全部达标,学习成绩同一专业年级排名进入前20%者。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各方面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 无限制 | |
学校奖学金 | 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优秀学生干部5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西安翻译学院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参评学年已经取得学籍注册;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年无任何处分记录;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按照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无不及格或零学分现象,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全部达标,学习成绩同一专业年级排名进入前20%者;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各方面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 一等0.5%,二等2%,三等4%,优干6% | ||
学校助学金 | 特困3500元;一般贫困25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无限制 | ||
学生竞赛奖励 | 200-200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各类省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月约480-560元; 每小时12—14元 | 1.是我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技术类、科研类等特殊岗位可适度放宽); 2.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德良好;3.学习成绩合格,身体健康。 | 约25个部门 | ||
学费减免 | 按学生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符合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政策的相关人员。 | 无限制 | ||
困难补助 | 500-3000元 | 1.学生在校期间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
创新之星、创业之星 | 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西安翻译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参评学年已经取得学籍注册;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年无任何处分记录; 5.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获批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新项目)的主持人,且结项成绩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6.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论文1-2篇及以上(核心论文优先考虑),或已注册专利; 7.6各工作室、公司、个体商户的负责人、主要参与人、法人、合伙人、股东等。 | 每年10人 | ||
优秀创新创业团队 | 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西安翻译学院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参评学年已经取得学籍注册;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年无任何处分记录; 5.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6.创业项目已经落地,运行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7.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8.获得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且进入项目落地或创业孵化阶段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9.已注册公司且项目进展顺利,运营效果较好,有示范作用的优先考虑。 | 每年10支创业优秀团队 | ||
社会资助:丁祖诒教授奖助学金 | 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西安翻译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参评学年无任何处分记录; 4、参评学年已经取得学籍注册; 5、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上学年成绩达到全年级或本专业20%以前; 6、积极参加学院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各方面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在国家及省市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发明成果的学生; 7、参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的实际表现能充分诠释丁祖诒教授提出的“读书 做人、文明 亲情、变革 奋进”和“西译精神”;8、奖学金评选范围是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9、助学金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行为(优先考虑重残、低保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0.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已进入“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 无限制 | ||
填报人:孙晓玲 联系电话:02985898977 | 负责人:丁敬元 联系电话:029858989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