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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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成绩排名在其所在年级所学专业位于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综合表现排名第一。 (2)学习成绩未进入前10%但达到30%,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学院内及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6.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良好;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 | …… | …… | |
省政府助学金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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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困难程度,临时困难补助分三个等级: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原则上每位学生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临时困难补助。特殊情况由学校另行研究,酌情处理。 | 1.学生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重大疾病,治疗所需费用数额巨大,严重超过家庭经济支付能力; 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父母双方或一方亡故,导致学生在校基本生活没有保障; 3.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财产损失严重,导致学生无法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 4.非本人原因致使学生财物遭受较大损失,严重影响学生在校基本生活; 5.学生面临其他困难亟需经济帮扶的情况。 | 无限制 |
寒假返校路费补助 | 400元/人 | 一年级(本科一年级及研究生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学院奖学金 | 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单项奖学金,5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 15%(特等12人,一等3%,二等5%,三等5%,单项2%) | |
新生奖学金 | 3000元/人 | (一)综合优秀奖:针对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新生。符合(1)各教学单位录取的绘画设计类专业综合折算分排名第一的新生;(2)录取的绘画设计类综合折算分全校总排名前十二的新生;(3)录取的书法专业综合折算分排名第一的新生,可获综合优秀奖。条件(1)(2)均符合的录取新生,只认定一个奖项。 (二)专业优秀奖:针对绘画设计类(含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符合录取的绘画设计类(含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业校考成绩全校总排名第一的新生,可获专业优秀奖。 (三)综合优秀奖与专业优秀奖不重复奖励,优先评定综合优秀奖,专业优秀奖按照去重后依次排名评定。 (四)生源所在地高考总分不足750分的,按750分折算。 | 无限制 | ||
本科生优秀习作奖 | 3-5万/院系 | 全日制本科,非毕业创作、设计作品,具体评选细则和奖金分布由院系自行制定,教务处审核立项 | 无限制 | ||
优秀本科毕业作品奖 | 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优秀奖:1000元/人 | 申请作品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入选作品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80-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15元 | 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二)学习努力,成绩合格,积极上进;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四)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 约208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校领导一对一资助 | 1000元/学期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品学兼优 | 根据校领导人数确定 | |
北村奖学金 | 一等奖4项,奖励金额3000元;二等奖6项,奖励金额2000元;三等奖6项,奖励金额1000元。 | 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以本年度创作的作品参评,作品类型不限 | 20项 | ||
红星宣纸奖学金 | 一等奖2项,奖励学生4000元和宣纸1刀;二等奖5项,奖励学生2400元和宣纸1刀;三等奖10项,奖励学生800元和宣纸1刀;鼓励奖若干名 ,各奖励宣纸若干。 | 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申请作品必须为本年度创作的纸上作品,单张或一组皆可,单张作品尺幅不小于4开。 | 17项 | ||
邵声朗艺术奖学金 | 设有一等奖1项, 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奖2项,奖励金额5000元;三等奖5项, 奖励金额2000元。 | 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须以本年度创作的作品参评(不含设计类作品) | 8项 | ||
许钦松创作奖 | 设有一等奖2项,奖励金额8000元;二等奖2项,奖励金额5000元;三等奖8项,奖励金额3000元。 | 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申请作品须为本年度各专业教学单位推选的优秀毕业作品,作品形式不限。 | 12项 | ||
致美奖学金 | 特等奖1项,奖励金额30000元;绘画类:一等奖2项, 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奖5项, 奖励金额6000元;三等奖5项, 奖励金额3000元;设计类:一等奖2项, 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奖5项, 奖励金额6000元;三等奖5项, 奖励金额3000元;美术理论类:2项,奖励金额5000元;入围奖:23项,奖励金额1200元; | 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申请作品须以本年度创作的作品参评,作品类型不限 | 50项 | ||
应征入伍奖励 | 正式入伍者3000元/人。 | 从学校正式入伍者。 | 无限制 | ||
红安惠农公益资助 | 在读期间1000元/人/月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学兼优 | 根据捐赠方下达名额确定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4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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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