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7-59367220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智育积分和综合测评均排名班级或专业前5%,道德风尚、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5.上一学年度符合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主要为上一学年考试课程成绩应在75分及以上,平均成绩应在85分及以上,各门课程均及格)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度智育积分和综合测评均排名班级或专业前15%; 5.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向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或部分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课外科技活动和集体活动。 | 原则上为学生人数的9%(一等3%,二等3%,三等3%),根据年度奖学金总额适当调整 |
攀登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异;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课外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 4.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 5.获得国家奖学金及以上荣誉者优先。 | 每年20名 | ||
社会奖助学金 | “纺织之光”学生奖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设立)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和创新精神; 5.纺织、服装、染整、纤维材料、纺织机械等相关专业学生。 | 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下达名额评审 | |
桑麻奖学金 (香港桑麻基金会设立) | 特等10000元,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品行优良,热爱纺织事业,热爱专业;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意身体健康; 4.获一等奖除符合以上1、2、3条件外,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5.获特等奖者除符合以上1、2、3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 7.纺织类、材料类、设计学类、轻化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自动化、计算科学与工程、 物联网工程等专业学生。 | 根据香港桑麻基金会拨付奖金金额确定名额并评审 | ||
真维斯助学金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 | 大一、大二分别获助5000元/学年、3000元/学年 | 1.我校大一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户家庭的学生;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中学阶段有组织活动者以及各类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3.生活俭朴,不奢侈浪费; 4.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有意愿参加真维斯店铺勤工俭学。 | 根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拨付助学金额确定名额并评审 | ||
学校设有“应安奖学金”等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个人奖学金等近10项社会奖学金, 同时,学校设有“建全助学金”等社会助学金。 |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视实际情况一次给予1000元以内补助,特殊情况下可给予2000元补助 | 因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或学生本人遭遇突发性事件等原因面临经济困难的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支付基本生活费用的学生。 | 无限制 受助学生在同一学期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 | |
路途补助 | 根据学生家庭位置及乘坐交通工具等情况,对春节返乡路费给予补助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根据年度资助计划执行 | ||
御寒补助 | 补助或御寒物资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根据年度资助计划执行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酬金大约48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酬金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安排勤工助学岗位,遵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有岗位专长者优先、学有余力者优先的原则进行) | 每年约3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费、住宿费等情况确定 | 烈士子女等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