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7-51159340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5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5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向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资助 |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1.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社会孤儿毕业生 5.烈属毕业生 6.残疾毕业生 | 无限制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 根据当年下达金额与当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定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20年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专业课程补考后无不及格现象 5.属于新疆籍学生 6.属于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属于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或事实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特困供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定名额 | ||
校内资助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减免部分或免交全部学费 |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民政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的家庭更经济困难学生 2.因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 | 无限制 |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补偿500-1000元 | 1.学生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产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无力负担 2.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又遭遇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如家庭重大伤亡事故、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袭击等,造成生活、学习困难者 3.新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缺少基本御寒过冬用品的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专研,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3.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学校公益劳动,所评学年公益劳动工时不少于8小时,星级宿舍或个人不少于4次 4.学生学年学科考试平均成绩大于等于75分,班级或年级排名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5,学生学年操行量化考核平均成绩大于等于75分 | 9%(一等1%,二等3%,三等5%) | |
技能素质奖 | 100-500元 | 1.获得国家计算机等级三级考试、初级程序员考试合格者 2.获得国家计算机程序员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国家英语等级留级考试成绩合格者 3.经学校同意并参加国家、省(市级)学科知识、文艺体育、技能竞赛取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者 4.在有公开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利于学校声誉的文章著作者 | 无限制 | ||
科技创新奖 | 300-1000元 | 1.经学校同意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或参加国家、省级大学生课外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作品者 2.经学校同意参加大学生电子、网络设计等大赛获奖作品者 | 无限制 | ||
精神文明奖 | 50-500元 | 1.在重大抗疫抗灾活动高中事迹突出,收到上级表彰者 2.在遇险、临危时用于抢救国家财产和舍己救人者 3.为维护社会公德、法纪,干预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4.拾金不昧,数额较大者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2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家庭经济困难或有专长的学生 2.生活简朴、无不良生活习惯的学生 3.学有余力、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的学生 | 约10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春运补助 | 每人100元 | 参加学校组织的火车站春运实践学生 | 无限制 | |
应征入伍学生资助 | 每人2000元 | 已从学校报名审核通过后取得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者 | 无限制 | ||
企业奖助学金及补助 | 每人100-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根据企业资助名额确定 |